发布时间:2025-04-22 点此:462次
5月6日,据贵州天柱县人民法院音讯,2023年11月14日,罗某某谎报要买轿车并提出要试驾。次日,罗某某谎报车主系其亲属,因赌博被抓急需钱托付其卖车,将该车抵押给龙某,并向其借36000元。17日,罗某某将该车以61800元的价格卖出,随后龙某某以62800元卖给刘某某,刘某某将该车过户到“二手车有限公司”名下后,又以68888元的价格卖出。经天柱县价格认证中心确定,价格确定定论为,该车于2023年11月14日的商场零售价格为人民币60167元。20日,罗某某到该二手车行找到唐某某,谎报其妻有意购买一辆小型客车需试驾中意后才购买。同日,罗某某联络龙某某谎报其收买有一辆二手车需出售,21日,罗某某向唐某某转了购车定金20000元,次日罗某某再次付出8000元,而龙某某、刘某某两人以50800元的价格收买该车。12月1日,该车以59800元被卖出。法院经审理以为,罗某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,并责令罗某某退赔唐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93434元。
来历:@九派新闻
相关推荐